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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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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时间:2023-05-22  【转载】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需要劳动合同仲裁的情况是:


  1.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劳动权利义务内容而发生的争议;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争议;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处理的其他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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