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失信受限出行难 主动交款履义务
时间:2023-02-28 【转载】
据了解,杨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刑满释放后,杨某一直未按判决履行罚金义务,临湘法院执行局决定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杨某不以为然,拒不执行。执行法官遂依法将其名下所有账户进行冻结,并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年底准备回家的杨某,在购票时被告知其因执行案件未履行,导致无法使用银行账户和乘坐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于是主动电话联线法官,表示愿意还款,这才出现了文中开头一幕。随后,收到杨某交来的罚金后,法院依法解除对杨某的失信及限高。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