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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外地闹离婚 法官线上倾情调解解纠纷

时间:2022-11-22  【转载】

近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王某(化名)与被告徐某离婚纠纷案件。

这虽是一起普通离婚纠纷,但该案的具体情况使得审理处处受阻。原告王某在经开区法院立案后,便回到浙江娘家,而被告徐某又常年在外地打工,现两人均不在经开区,无法现场调解就地调解。且办案法官在电话交流过程中,被告抵触情绪强烈,调解工作一度受阻。原来,原告曾起诉离婚,但因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加之双方分居时间较短,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的离婚请求。后原告一直在娘家生活,导致夫妻关系进一步恶化。

为了缓解被告的情绪,经多次与被告及其家人沟通,被告也认为他与原告的婚姻关系无和好可能,同意离婚,矛盾争议焦点便来到了婚生儿子的生活抚养费问题上。被告认为原告久居娘家,对婚生子女未尽到抚养义务,要求法院主持公道,让原告支付孩子抚养费等各项费用5万余元。

办案法官综合原告家庭及其收入状况,看到了案件的调解希望,通过背对背做工作,释明双方权利义务,原被告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婚姻关系解除后,由原告每月支付被告孩子抚养费400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家庭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它破裂时如何减少造成伤害、尽可能地弥合社会裂痕,是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深层内涵。通过家事纠纷个案,发挥司法的社会教化和调和功能,才是“司法为民”的最好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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