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最新资讯>>最新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资讯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需满足条件

时间:2020-11-12  【转载】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人数须50人以下,包括参与公司设立的原始股东,也包括公司设立后由于资本增加、股权变动、公司合并等到原因新增加的股东。


2、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包括三层含义:


(1)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公司章程,没有公司章程者,不得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2)是公司章程所记载的事项可分为必备事项和任意事项,前者由予以规定,后者由公司自行决定是否记载的事项;


(3)是新设立的公司由参与设立的各个股东共同制定,要体现全体股东的共同意志。


3、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名称一则是识别不同企业的标志,二则有利于对公司的行政管理,因此必不可少。公司的运行是由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来进行的,没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公司就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有公司住所。没有住所的公司,不得设立。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