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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是合同当事人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依法自己设立的,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名称、地址;该名称和地址均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的企业名称(包括法人或者非法人)和工商业场所地址。

  2、授权范围:包括商标使用许可的性质(独占、排他或者普通使用许可);被许可商标的图样,被许可商标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范围;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和许可期间等。

  3、为保证商品质量而约定的有关措施:如技术设备、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等等。

  4、许可人保证被许可商标专用权的有关条款:如到期续展,不得在合同存续期间注销被许可商标等等。

  5、合同中止或解除条件。

  6、商标使用费(许可资)数额及支付办法。

  7、违约责任。

  8、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9、合同生效日期。

  10、合同签约日期、地点。

  1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签字、盖章。

  12、合同应当约定的其他条款。

  完善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内容,对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减少合同纠纷有着十分积极的作用。根据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在合同的订立、履行以及承担违约责任等方面产生纠纷时,一般均坚持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除非这种约定是违法的。因此,合同订立的内容越详细、越具体、越能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就越容易分清责任,为妥善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纠纷奠定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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