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以案说法>>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一男子捡得他人银行卡盗取现金又自首获轻判

时间:2018-09-07  【转载】

  中国法院网讯 (黄朝实)  一张小小的银行卡,让隆林男子黄某经历了兴奋、惊恐、犹豫到最终做出投案自首的正确选择。日前,广西隆林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黄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3月13日14时许,被告人黄某在隆林各族自治县沙梨乡“平江”(地名)拾到一张农村商业银行卡和卡号密码,当日19时许,其持卡到某信用社ATM机上取出卡内现金人民币5900元。同月19日,被告人黄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退缴了所获赃款并由公安机关依法返还给失主黄某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黄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从轻处罚作出以上判决。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